姜璐是新生代演員,青春漂亮,剛出道的時候就被封為宅男女神,她拍攝的電視劇,收視率都不錯,正所謂是正當(dāng)紅。
比起蘇情黑料不斷,姜璐的名聲的確更好一些,而且前途無量,找她代言就是一項穩(wěn)賺不賠的投資。
工作室里,林漫姿已經(jīng)把當(dāng)初跟巧奈簽訂的合同找了出來。
蘇情回來的時候,她的團隊正在商量對策,林漫姿起身,臉上沒什么表情:“拍攝結(jié)束了?”
“嗯。”
“有沒有鬧什么不愉快?”
“沒有,很順利?!?br/> “很好?!绷致顺沂诌叺哪凶涌戳丝矗骸斑@是我們公司新請的法律顧問李昊,李律師是這方面的專業(yè)人士,這件事情你的看法呢?”
李昊三十來歲的樣子,雖然年輕,但很老練,對這件事情的處理顯得游刃有余。
“就合同來說,我們的代言期還有兩年時間,不過這份合同上有一份附加合約,上面清楚寫著,如果乙方的形象受損,對甲方造成一定的影響,甲方有權(quán)取消乙方的代言權(quán)。”
聽到這里,大家都是皺了皺眉頭,李昊面色沉重的說出所有人心中所想。
“巧奈要想在不付任何違約金的情況下更換代言人,肯定會抓住蘇情的緋聞不放?!?br/> 林漫姿手指敲擊桌面:“李律師,你的解決方案呢?”
“利用蘇情的緋聞,的確是很好的辦法,不過他們不該在想要更換代言人的情況下還讓蘇情去拍攝封面,而且他們在還沒有跟蘇情解除合約的情況下讓姜璐也拍攝了同一主題,試圖在兩者之間做比較,這已經(jīng)涉嫌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