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到達亳州的速度遠比趙吉翔和高俅預計的時間要早。
盡管已經是八十高齡,盡管當初是趙吉翔變了心,盡管當初是被童貫和自己的兒子蔡攸一起聯(lián)手排擠出了朝堂核心,但是蔡京一顆忠心向趙佶,幾乎在接到趙佶旨意的第一時間就趕往了亳州。
畢竟,大宋的官場確實是不殺士大夫,但是比較流行流放士大夫,然后讓士大夫們在無盡的流放途中往歸極樂。
而已經八十歲的蔡京早已年老體衰,再也經不起這份折騰,現(xiàn)在有重回中樞的機會,蔡京自然不愿意放過。
至于得罪當今官家之類的問題,蔡京也早就顧不得了——
就是當今官家趙桓讓蔡京以秘書監(jiān)的身份管南京,接著又連貶崇信、慶遠軍節(jié)度副使,衡州居住,后來又準備遷到韶、儋二州。
梁子早就結下,而且蔡條幾個兒子都死在了趙桓手中,雙方的仇恨早就已經無法化解,蔡京自然也就不在乎把趙桓得罪的更徹底一些。
“所以,陣圖并非是關鍵?!?br/> 無論是為了在趙吉翔面前爭功,還是為了給趙桓添惡心,總之,蔡京是完全豁出去了:“京城之中臂助不少,雖然李邦彥被下獄,白時中被罷相,但是還有蔡攸和張邦昌可堪一用。”
“張邦昌或許可堪一用,只是令公子么……”
高俅道:“令公子雖有宰輔之才,當初更是逼得蔡相上表辭官,但是當今卻不肯重用令公子,反而把令公子發(fā)配到了李綱李伯紀的手下。”
“這不是正好么?!?br/> 蔡京笑吟吟的捋著胡須道:“如果老夫沒有記住,那李綱李伯紀也是一朝幸進,當今提拔為四城防御使,倘若蔡攸在他手底下,卻也方便行事?!?br/> “哎?!?br/> 高俅嘆了一聲,擺出一副心有戚戚焉的模樣,又掬了一把渾濁的老淚,才又接著說道:“可惜,金兵圍城之時,令公子被李伯紀派去守衛(wèi)東水門,那些刁民為了逃難,強行沖開了東水門,令公子受此牽連,已經被當今處以極刑了?!?br/> “極刑?”
蔡京一愣,過了好半晌之后才流著老淚哀嚎了越來:“我的攸兒啊~!”
童貫適時的補了一句:“蔡相節(jié)哀。因令公子沒能守住東水門之故,又不知因何而惡了當今,故而被處了大辟之刑。”
《釋詁》云:辟,罪也。死是罪之大者,故謂死刑為大辟。
就在蔡京心中暗恨卻還抱有一絲期望,盼著自己兒子只是被宰而不是受了什么酷刑的時候,童貫又接著道:“凌遲,也就是活剮,據(jù)說僅存的尸骨還被扔去喂狗了。”
“噗~~~!”
蔡京只覺得喉頭一甜,忽的噴出來一口老血之后就此栽到于地,被趙吉翔帶著跑到亳州的御醫(yī)搶救了好半天才緩過來一口氣。
“我的攸兒啊~~~!昏君!昏君!”
蔡京一邊哭一邊罵:“我兒何其無辜,竟要遭此酷刑!這昏君竟連《元豐令》和《天圣令》也不當一回事兒么!”
按照《元豐令》和《天圣令》的規(guī)定,死囚被處決之前,“仍先給酒食”,“聽親戚辭訣”,“示以犯狀”,“不得掩塞其口”,“凡死囚臨刑叫冤者,再勘問陳奏”,”“諸囚死,無親戚者,皆給棺,于官地內權殯,其棺并用官物造給,置磚銘于壙內,立牌于上,書其姓名”。
這種在后世看來都稱得上先進的“臨刑關懷”制度,其實早就已經被老祖宗們拿來用了,根據(jù)有史可考的資料來看,最晚也是始于唐代《獄官令》,
但是蔡攸有沒有得到最后的一餐酒食不太好說,但是“聽親戚辭訣”顯然是沒有的,而且蔡攸當初能逼得自己辭官罷相,想來也不是個傻子,不可能不知道喊冤——
按照宋律的規(guī)定,只要犯人臨刑之前喊冤,案子就必須發(fā)回重審,接觸過這個案子的官員還得回避換人,以避免產生冤假錯案,而且這個機會足足有三次。
到了南宋,這個機會被增加到五次不說,還有一個犯人前前后后喊了十次冤枉,結果這案子還真就重審了十回,直到最后把官司打到宋孝宗面前,由宋孝宗親自審理并免除其死罪才算結束。
同理,包拯想在開封府的大堂上用鍘刀鍘人,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第一,他是預備的皇太子,準備接任皇帝了,因為當時大宋有個不成文的規(guī)定,開封府尹要由未來接任皇帝的太子兼任。
第二,犯人沒喊冤,因為犯人一旦喊冤,什么樣兒的鍘刀都得停下,把案子發(fā)回重審,哪怕是皇帝御賜的鍘刀也不行,而且包拯還必須回避。
這是大宋的仁政,領先了整個世界上千年的仁政。
但是很顯然,蔡攸沒能享受到這種仁政,原本應該有三次的喊冤機會是一次都沒有用上,或者蔡攸用了,但是沒起到什么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