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李春梅,趙長榮家當(dāng)初為了聘她做大兒媳婦,可是花了不少力氣。
因為那時候李春梅家在尖山村雖然算不上獨一份的,但也算過得比較好的。
一家有女百家求,更何況還是那家境還不錯的,求娶的人自然更多了。趙長榮老婆肖氏不知道從哪兒打聽到了李春梅,就托了媒人上門。
那時候桂花村可是比現(xiàn)在還要窮,趙長榮家前前后后還花了十來兩銀子才把李春梅給娶進(jìn)了門。
那時候滿村的人都好奇呢,趙長榮家條件也不算特別好,怎么就被李春梅給看上了呢?
直到后來……
村子里的人發(fā)現(xiàn),李春梅很愛到處借東西,小到一碗米一把柴禾,大到一擔(dān)蘿篼或者一個簸箕,剛開始的時候還有借有還,大家也沒在意。
可是漸漸的,村大家開始發(fā)現(xiàn)自己家的東西總是時不時不見一兩樣,農(nóng)村事情繁雜,誰有空成天記著一個簸箕借出去了,一碗米借出去了,所以還沒還真沒在意。
直到自己要用了,遍地找不到才想起來,哦,原來是李春梅借去了。
可是去她家一問,卻說早就還了,還總是說的有板有眼,連什么時候什么天氣去還的也說得一清二楚,弄得人好不尷尬,回家就琢磨著自己真的記錯了?
一個人記錯,總不能所有人都記錯了吧。
后來,李春梅的劣性就完全暴露了。
她在村子里很難再借到東西,不過這么多年來,她家里的東西也差不多在人家‘借’全乎了,所以也有兩三年沒借誰家東西了。
誰曾想,她又開始故態(tài)復(fù)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