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東江市廣田路的陸建民贓款追繳小組和東江市公安局之間發(fā)生了重大分歧,而分歧產生的原因竟然跟陸鳴有關。
實際上,正是因為肖長樂和東江市公安局之間的分歧,讓陸鳴撿了便宜,在博源公司干滿了一個月,否則,恐怕連十天都待不下去。
按照肖長樂當初的計劃,徐曉帆負責把陸鳴變成一個窮光蛋,逼的他走投無路,然后就會鋌而走險動用陸建民的贓款。
起初,徐曉帆對這一策略倒也沒有什么意見,所以,她和當?shù)毓矙C關聯(lián)系之后,想辦法封了陸鳴在網(wǎng)上的小說,還扣了他的稿費。
接著又通過司法局打了一個擦邊球,以繳納保證金為名,一下就把陸鳴放了五千大洋的血,這樣一來,陸鳴的銀行存款就只剩下三千塊了。
只要再想點其他辦法,差不多就可以讓他朝不保夕、流落街頭,反正,在短時間內,憑著他的身份應該很難找到一份像樣的工作,就算找到了,也可以把它攪黃。
然而,情況卻出乎他們的意料,沒想到陸鳴在短短幾天內不僅找到了工作,并且還是在一家本市有名的大公司,每月薪水起碼三四千。
這樣一來,先前暗中做的工作算是泡湯了,因為就憑陸鳴摳門的性格,這三四千塊錢的薪水足以保證他不可能流落街頭,甚至還會把小日子過的有滋有味呢,
按照計劃,這個時候徐曉帆必須馬上想辦法把陸鳴的這份工作攪黃,不能讓他干滿一個月領到薪水。
她先暗中了解了一下情況,發(fā)現(xiàn)陸鳴的工作正是那天晚上跟她一起吃飯的同學介紹的,他們很有可能隱瞞了陸鳴緩刑犯的身份。
而對于徐曉帆來說,攪黃陸鳴這份工作唯一的手段就是揭露他的本來面目,可問題是她并非本地警察,就算找上門去,人家也不一定買賬,畢竟,沒有法律規(guī)定緩刑犯就不能有工作。
此外,追繳陸建民贓款的行動必須嚴格保密,如果讓公司辭退陸鳴起碼要給人家一個合理的解釋,總不能說陸鳴是財神的同伙吧。
想來想去,徐曉帆只能請求東江市公安局這邊幫著想想辦法,人家也答應了,可半個月過去了,卻遲遲沒有行動,每天都看著陸鳴跟沒事人似的正常上下班,讓徐曉帆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本來,肖長樂應該負責出面和東江市公安局有關領導接洽,可那些日子他正好回了w市匯報工作,并且在半路上出了一起車禍,盡管傷的不是太嚴重,卻也不可能馬上趕過來。
沒辦法,徐曉帆只能自己找上門去。
東江市公安局刑警隊副隊長李特接待了她,徐曉帆說明來意之后,李特為難地說道:“徐隊,不是我們不辦,而是局領導不同意……”
徐曉帆一聽,忍不住一陣惱火,毫不客氣地說道:“就算你們局領導不同意,起碼也給我們回個信啊,這么長時間過去了你們竟然還沒動,這不是耽誤我們的工作嗎?”
雖然彼此同屬公安系統(tǒng),可畢竟分屬兩個城市,李特見徐曉帆不客氣,也就沒有這么熱情了,淡淡說道:“徐隊,我們只是奉命行事,你想了解具體情況,還是找一下我們焦副局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