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過!”駱雪說著往外走,在她‘借過’的時候,是有些刻意的用力,才將疊羅漢般的那些人擠倒在地上,來了個人仰馬翻狀。
按說,駱雪見到這些所謂的前同事,就應(yīng)該給這些前同事解釋一下自己不是小偷的事情,因為解釋這種事情,當(dāng)然是解釋的越多越好,傳播越廣越好,最好能在最短的時間內(nèi)讓工廠里的所有人,全都知道事情的真相。
可是駱雪不打算那么做,因為給人解釋可以講道理,給一群人云亦云的老鼠大軍講道理,就是白費口舌。
駱雪能找到的工作不多,這里是她待過的唯一一個工廠,所以她并不知道別的工廠是不是也這樣,她只知道自己和這些人認識了很久,太清楚他們嘰嘰喳喳起來像是鴨子成群,也清楚他們每天永遠都在說不在的那個人的壞話,然后再那個人回來時,換說另外一個不在場的人壞話,甚至清楚他們嫉妒每一個得到夸獎,拿到獎金的同事,更清楚他們只會關(guān)心眼皮子下的一塊地方,只要不涉及到自己身上,不影響自己的利益,就算是天塌下來也沒有他們的事情。
而且,他們非常習(xí)慣這種生活方式,以這種生活方式為榮,臆想著每一個比他們富有和看上去美滿的人其實內(nèi)在萬分不堪,他們就像是被溫水煮過的青蛙,一點也不打算上進,也不打算改變。
她現(xiàn)在給這些人解釋,這些人或許一時間會相信,但是只要再有人說一句“誰知道是不是真的”,這些人又會立刻墻頭草的倒過去,所以解釋是無用的,倒不如干脆點遞上辭呈,拿走自己該拿的工資,至于這些人……三十年河?xùn)|三十年河西,自己這個曾經(jīng)被他們踩在腳下的廢物,讓他們覺得對比之后可以找到尊嚴的參照物,突然有一天過的比他們更好,更有尊嚴,就足夠讓他們憤怒,嫉妒,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