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吧....我和老混蛋這么害怕,倒真不是因為后媽做的飯很難吃。
恰恰相反,后媽的廚藝相當高超。
能高到什么程度呢?
至少比剛才我在大錘叔家里吃的那一餐,要高七八個華萊士吧。尋常的宮廷御廚,是絕對比不了的。
只是呢.....后媽這個廚藝技能點的稍微有點歪.....或者說實在是太過于專注于油膩葷腥的食物了。
比如說整只整只的烤全羊、烤乳豬、肚子里塞滿了什錦餡料的火雞、碳烤牛排之類的......
據后媽自己講,這是格拉摩根家族家傳的菜譜,為的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吃飽喝足了當個飽死鬼。
畢竟格拉摩根伯爵可不是那么好當的.....當著當著,說不哪天國王的軍隊就來了,莫名其妙地就以謀反的大罪把你抓進大牢里關起來,還要訛你一大筆贖金。
這還是好的情況,不好的情況下,假如你的家人付不起贖金?;蛟S你就得老死在大牢里,變成一攤無人知曉的枯骨。
想要吃著火鍋、唱著歌,時不時橫行鄉(xiāng)里霸占兩個民女?
對不起,那是不可能的。
大牢和死亡是通向格拉摩根之路的唯一結局。
歷史上從來就沒有過一位善終的格拉摩根伯爵。
以至于在威爾士鄉(xiāng)間一直流傳著一句諺語——
“誰擁有格拉摩根誰就離上帝更近一步?!?br/> 說的就是這必定遭逢厄運的“格拉摩根詛咒”。
而歷史上最后一位遭逢此種厄運的人,則是我后媽的父親...或者說我的“后姥爺”——“蠢人阿爾伯特”。
按照某本不靠譜家譜的說法,格拉摩根領是姥爺家族的起源之地。
因此,我那愚蠢的姥爺從青年時代開始,就對這塊被詛咒的土地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在他余生的幾十年中,這種興趣更是被轉化了不可化解的執(zhí)念。
以至于,讓他在短短地二十年間三次被封為格拉摩根伯爵,又三次被公爵逮捕。
到第三次被公爵抓入大牢的時候,姥爺已經散盡了家財,再也無法支付贖金了。因而含恨病死在了公爵府的地牢中。
在臨終前,姥爺特別囑咐后媽一定不能放棄格拉摩根。
為了踐行父親的遺志。當時只有十六歲的后媽,帶著三十名格拉摩根家族的死士死守格拉摩根城堡,不肯向公爵派來的接收人員投降。
于是,那位公爵便親自帶領了一支雇傭軍團圍攻格拉摩根城堡,甚至還花錢聘請了一位“稚嫩的魔法師”,想讓他施法摧毀城堡的高墻。
就在這個危機關頭,剛剛沒了老婆,又和反抗軍同志鬧掰的老混蛋,帶著年僅一歲的我,從神圣多因奇帝國一路流落到了威爾士的鄉(xiāng)下。
或許是因為看中了后媽的美貌,又或許是因為什么奇怪的原因......
總之在路過格拉摩根的時候,老混蛋選擇拔刀相助。三下五除二,就把那個惡棍公爵與稚嫩的魔法師剁成了肉醬,解除了格拉摩根領地的危機。
為了表示感謝,當天年輕貌美的女伯爵就親自下廚,為老混蛋做了一頓“格拉摩根盛宴”。
當時,一路從大陸上風餐露宿流落到不列顛的老混蛋已經很久沒吃過像樣的東西了,立即就被這一桌子大魚大肉徹底征服了。
于是乎,當天晚上林登萬就和十六歲的女伯爵睡到了一張床上。
一年后,我的妹妹莉莉絲出生。為了不讓剛出生的孩子變成私生子,這沒羞沒躁的兩位在上船多時之后,才終于補上了船票。成了正式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