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你特么想把我也送進去?
其實在這個環(huán)節(jié),周泰自己也有問題。
一方面,是他太相信方志學這個當事人了。
另一方面。
則是他對這個案件的案情了解的不夠透徹,很多關(guān)鍵性的信息和證據(jù)都沒有掌握。
其實也沒辦法,作為最關(guān)鍵的當事人不配合,本身就對他了解案情造成了很大的困難。
而且方志學已經(jīng)把之前的那些評論給刪除了,對周泰的自行調(diào)查了解,以及核實情況非常不利。
至于警方的那則通告,的確是他的疏漏。
他也不知道方志學還存在買網(wǎng)絡水軍煽動輿論的騷操作。
當時這件事雖然在網(wǎng)絡上引起了一些討論,但等他正式接手這個案子的時候,已經(jīng)沒人關(guān)注這個了。
可他又能怎么辦呢?
他也是人,又不是什么信息全知者。
從業(yè)這么多年,周泰第一次覺得自己這個律師當?shù)眠@么失敗。
“審判長,因被告曾試圖收買、教唆他人犯罪,并且與本案有關(guān),我方要求傳喚一名證人?!?br/>
“請證人出庭。”
既然涉嫌到本案,法官和其他審判眼對視一眼,決定傳喚證人上庭。
還來?
本來已經(jīng)受到了打擊的周泰,聽到沈清還有后手,而且自己的當事人居然還涉嫌收買、唆使他人犯罪。
這特么的很刑??!
要真坐實了,加起來可能三年都不夠判啊!
關(guān)鍵這又是他沒有掌握的情況。
周泰已經(jīng)絕望了。
如果不是現(xiàn)在還在庭審過程中,他都想直接甩袖子走人了。
而此時。
方志學看到作為證人出現(xiàn)在這里的水榮,也是徹底慌了。
他怎么也沒想到。
這件事居然會被扒出來。
他更想不到的是,當時他離開沒多久之后,水榮就自己找上葉向陽,把事情一五一十交代了。
隨著沈清問詢結(jié)束之后,周泰也問了水榮幾個問題,搞清楚了這件事情。
“被告,對于證人所言,你是否有異議?”
“沒有!”
面對法官的詢問,方志學并沒有選擇撒謊,而是老老實實承認了。
本來他也想過,自己那天去找水榮,既沒有別的人看見,大概也沒有什么實質(zhì)性的證據(jù)在對方手上,直接否認的話,對方也未必能拿自己怎么樣,所以想要冒險一試。
但想到前面幾次的反轉(zhuǎn),方志學心里也慌了。
萬一再來一次反轉(zhuǎn),自己真的受不了了。
“審判長,我方當事人雖然屬雖然有過收買、唆使證人否認捐款事實,并以此來誹謗原告的行為,但證人既沒有接受收買,也沒有實施誹謗。也就是說,證人沒有實施犯罪,所以我方當事人應屬于教唆未遂。
按照刑罰第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如果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br/>
是的,即便是教唆未遂,也已經(jīng)構(gòu)成了犯罪。
方志學同樣是教唆犯。
教唆未遂并不能免除刑事處罰,只能從輕或者減輕。
作為辯護律師,周泰能做的也只是這些了。
“審判長,我方并非追究對方唆使他人犯罪,而是希望追加被告妨礙作證罪?!?br/>
窩草!
聽到沈清的話,周泰直接人傻了。
大意了啊!
對方律師太狡詐!